赵玫瑰比起以前在萧家寨子时的淳朴打扮, 如今可是大变样了。
头发做了漂亮的发型,显然有做过精心打理,一张脸蛋也白里透红,还化了淡妆, 大冷的天,别人都穿着臃肿的大棉衣,她穿了一身玫红色的修身长款羽绒服,领口镶着一圈蓬松柔软的白毛, 趁的一张脸蛋粉雕玉琢。
赵玫瑰也看到了萧梧和秦笙,脸上明显露出惊喜表情来,跟身边一个身姿笔挺的男人说了几句话后,就一脸欢喜的跑了过来:“秦姐!我可想你们了!”
“真的是你啊!”意外见到赵玫瑰, 秦笙也感觉有些惊喜:“你去了那地方, 我们想见都见不到, 多少人想方设法的拦着呢,生怕我们把你抢走了似的, 也不知道你过的怎么样。”说完顺手捏了捏赵玫瑰的脸:“不过看你现在这个样子, 好像过得不错啊!”
赵玫瑰笑容明显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, 不是伪装的强颜欢笑:“我没事儿,现在我还有用呢, 那边简直把我当成祖宗一样供着,吃好喝好穿好住好, 你看我, 还胖了不少呢!就是出门不自由, 每次出来都得兴师动众一群人。”
本来应该是剑拔弩张的场面,因为一场意外的相见欢,双方彼此之间气氛倒是缓和了不少。
陪同赵玫瑰一起出来的男人走了过来,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出头,一双眼睛格外深邃:“你们就是萧梧和秦笙?我叫沈聆,目前负责保护玫瑰的安全。”
萧梧伸出手去:“萧梧,沈先生幸会!”
这个沈聆身上透着一股铁血的气息,应该从过军,萧梧对上他丝毫不敢疏忽大意。
赵玫瑰在一旁露出羞涩的笑容,用手指挠了挠脸:“我现在每次出门都是他跟着一起的。”
秦笙看出端倪来,拉着她到一边窃窃私语:“你是不是喜欢他?”沈聆长得不差,三十出头又是一个男人气质成熟迷人的时候,比起愣头青小伙子更讨女人喜欢,赵玫瑰要是迷上了这位沈先生,秦笙一点都不觉得意外。
赵玫瑰红着脸,偷偷的看了沈聆好几眼,后者跟萧梧寒暄的同时还不忘注意着这边,对上赵玫瑰的目光后微笑了一下,脸上居然还有酒窝,铁血形象一下子就变的可爱了不少。
赵玫瑰脸更红了,嗫嚅着说:“秦姐,你说我跟他,有没有可能啊?”她没有否认自己喜欢上了沈聆,天天对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,想不动心真的很难。
“他结婚了吗?有女朋友吗?”秦笙却不像赵玫瑰一样乐观,觉得相互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了,沈聆明显是个身居高位惯了的人,还已经三十多岁了,这样的男人就算还没结婚,也不可能连个女朋友也没有吧?
赵玫瑰脸白了起来,低着头:“我不知道,我不敢问他这些,可是我听着别人说起他的时候,好像在末世之前,是有未婚妻的,只是末世之后就联系不上了,他们都说可能是凶多吉少了。”
秦笙心里一沉,看着赵玫瑰对那位未婚妻的存在好像很不以为然的样子:“你也觉得他的未婚妻不是问题?你怎么知道她就活不了了,万一人家还活着呢,甚至有一天,他们两个人能再次碰面呢?看沈聆的样子,家世应该不错,这样的人家订下的未婚妻,门当户对是跑不了的,人家有权有势有财,别的不说,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存活的几率要大的多吧?”
赵玫瑰被说的脸色泛白,低着头:“我、我现在不是什么都没表示过吗?他的未婚妻要是找了来,我自然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,那不成了小三了吗?秦姐你放心,我知道该怎么做的。”
秦笙放心吗?她放心才怪了!赵玫瑰这明显是迷恋上了沈聆不可自拔了,那个沈聆如果是个负责任的,就不可能对自己的未婚妻置之不理,如果他能对订婚的未婚妻都不闻不问,那就证明是个冷血无情的人,这样的人爱上了,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?
但是赵玫瑰目前根本就听不进去她的话,小姑娘前世死的时候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,两辈子加起来说不定都是第一次恋爱,那执拗劲儿哪里听得进去别人的劝告。
秦笙感觉到了危险,如果赵玫瑰因为沈聆而改变了立场和态度,那她所了解的关于萧梧和秦笙的事情就成了一个不定时的炸、弹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爆,这显然跟他们想要的平凡生活背道而驰。
她想到了自己的异能,预知,精神系异能的一种,有了空间的辅助加成之后,秦笙对于精神力的感知和运用变得更加得心应手了,她现在已经可以将精神力凝聚成丝了,虽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。
但是为了防备未知的危险,秦笙还是做出了决定,努力的将自己凝聚出来的一丝精神力投入了赵玫瑰脑中,一旦赵玫瑰思维发生改变想要对他们不利,秦笙随时都可以感知到,稍微动念就能彻底摧毁了她的大脑。
看着赵玫瑰眼神欢喜明亮的走向沈聆,秦笙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尚未显怀的肚子,孕妇要少思少忧,她却在这关键时候对曾经的朋友下黑手,这真不是什么好的胎教方式。
可谁叫他们倒霉,偏偏赶上了末世呢!她只是个凡人,没有圣母的慈悲心肠,亲疏有别,到了该取舍的时候,她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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